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做好历史学系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保证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研究生导师应作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学术指导,从严要求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历史学系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从论文查重到学位授予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审查。

二、重要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详见附件《中山大学历史学系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应已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三、博士生申请学位成果审核

博士生在申请答辩时学术成果应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成果,通过审核的可以提交学位申请。在答辩前,博士生需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评价表》至学系初审、研究生院复审。

四、学位申请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系统上填写学位申请。系统填报信息须保证准确、真实、完整,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改动。

五、查重与送审

接受检测的是论文定稿,论文撰写格式应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由导师和学系对论文质量把关,达不到学位(毕业)论文要求的不予送审。第一次检测工作在送审前完成,第二次检测工作在通过答辩后(召开研委会前)完成。

注:论文撰写格式应符合我校研究生论文格式要求。送审的论文其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六、答辩

论文评阅书未收齐之前不得举行答辩会,否则答辩结果无效。学系将根据论文送审结果反馈进度,结合答辩时间及场地使用情况,有序开展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委员会

根据《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委员3-5名,委员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较高水平专家,要求有外单位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委员须有1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委员5-7名,应聘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的高水平专家,其中外校专家2-3人,最多不超过3人。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学术地位较高的答辩委员担任,其中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可参加答辩会,以备答辩委员会咨询,但在答辩委员会讨论和投票表决时应回避。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需报系里审定,组成上不符合要求的答辩委员会,答辩结果无效。

(二)答辩组织

答辩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答辩时间和地点与答辩委员等信息需至少提前3天在学系一楼大厅张贴海报进行公示。

(三)答辩形式

采用现场答辩。硕士学位申请人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60分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记录是答辩过程的重要证明,答辩会全程录音、录像。

七、其他要求

2026年已到最长修学年限的学生必须在今年6月完成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

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已加大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抽查力度。研究生导师必须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应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学系研委会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研委会意见修改,并通过我校研究生系统提交,经导师、院系审核后更新。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2026年3月10日